我司關于廣告法的申明
發布時間:2022-06-01來源:互聯網分享
廣告法聲明
針對“極限”用詞、"絕 對 性"用詞、“功 能 性”用詞失效鄭重聲明如下:
本公司有關網站頁面、產品使用說明書、彩頁介紹及宣傳資料等,上面的“極限”用詞、"絕 對 化"用詞與"功 能 性"用詞在此聲明前全部失效,個別描述詞只是針對產品參數和性能的描述與廣告法中的極限禁用詞無 任 何關聯及關系,請廣大客戶知悉。
法律聲明
根據《廣告法》和工商部門指示,特別提醒:網站產品標題純屬運營和技術引流需要而設,并非產品功效宣傳,請勿斷章取義。